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临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内设机构:承担基层智治体系建设和基层治理智治平台的运行监测以及线上线下统筹协调、分析研判、协同流转、应急指挥、督查考核等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文电会务、值班、规范性文件审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后勤服务等工作。承担党的建设、纪检、宣传、统战、人大、政协、法制、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改革、民宗侨台、群团、武装、党务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等职责。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承担经济发展、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村镇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财政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内部审计等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与指导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和产业结构调整。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农村公路建设及管护、集镇管理。负责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单位会计核算、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承担民政、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旅游、劳动就业、残疾人事业、退役军人服务等职责。负责落实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扶贫济困等社会保障政策。负责村(社区)管理工作。负责乡风文明工作。负责殡葬管理、老龄事业、区划地名管理等工作。负责留守儿童和妇女、老人等特殊群体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平安综治、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访稳定、消防救援等职责。负责普法教育、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防范和处理邪教、扫黑除恶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森林防灭火、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属地管理(含农村家宴备案)等工作,协助开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负责集中行使依法授权或委托的行政执法权,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实行统筹运行。负责指导村(社区)开展社会平安群防群治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督促辖区各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所属事业单位:贯彻落实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落实综合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贯彻落实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文化、体育、旅游、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集镇管理、和美乡村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
(二)单位构成
临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性质属行政部门,独立核算机构6个;独立编制机构6个:行政机关1个、事业单位5个。部门本级内设机构5个,依次为:基层治理综合指挥室、党的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生服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下设二级预算单位5个,分别是: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村居事务服务中心。
本部门定编52名,其中机关行政编制28名,所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共24名。其中,产业发展服务中心10名,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2名,便民服务中心4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5名,村居事务服务中心3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6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46.0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20万元;收入比2024年增加10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8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增加2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1666.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83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6.7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6.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3.1万元,农林水支出477.79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5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1.52万元,其他支出20万元;支出比2024年增加10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0.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46.0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6.01万元,比2024年增加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8.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4年增加27.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新进职工和人员晋级工资调标等,导致人员类各项费用增加;项目支出597.8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支出、农村公路建设等工作,比2024年增加80.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花厅村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比2024年增加2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花厅村便民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11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安排;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4年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安排。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1.53万元,比2024年减少10.06万元,主要原因为严格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接待费、邮电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维修(护)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5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7.8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场镇农村保洁垃圾清运车2辆、洒水车1辆、社区治安巡逻车1辆、消防摩托车1辆、农用物资车1辆。2025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王攀智 联系方式:023-73355121